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案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案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案,钢结构防火等级,防火门多少钱,岩棉防火隔离带 落实“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指导职责,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机制,协助配合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工作。
钢结构防火等级,防火门多少钱,岩棉防火隔离带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包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龙江森工集团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北大荒集团公司等森林草原经营单位。
省林草局设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主管防火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森林草原防火处、办公室、财务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草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森林草原防火处处长兼任。
市、县林草部门及省林草局有关直属单位均应设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设防火机构(大兴安岭地区由具体承担防火职能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及机构)。
按照省森防指《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要求,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龙江森工集团公司、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北大荒集团公司等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内设防火机构。
各级林草部门(大兴安岭地区承担防火职能的部门)负责指导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防火督查、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工作。
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全面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教活动。
(2)每年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围绕森林草原旅游、野炊等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1)每年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围绕秸秆焚烧等农事活动期间,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针对在林区内林业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期间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防火宣教活动;
(2)有效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通过印发报刊、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进行宣教;
(5)将宣传工作与资源巡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融合,在其他资源保护工作宣传方案中加入防火宣传内容;
(6)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的旅游景区利用门票广告、防火警示牌等方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专职管护员队伍、生态护林(草管)员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等各类巡护队伍,开展防火巡查巡护工作。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坚持“有火打火、无火巡护”的工作原则,在责任区内开展防火巡查巡护工作。
防火巡护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定点责任看护制度,采取地面巡护、无人机空中巡护、GPS定位巡护和视频监控等多种巡护方式。
在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及农耕期、节假日等时段,加强巡查巡护的频次和密度;突出对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放牧人员、农耕人员、祭祀人员、旅游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范。
森林草原防火期,各级林草部门组织防火督导组,对基层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森林草原防火期,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颁布的防火命令,开展封山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检查站要广泛推广使用“防火码2.0”,掌握和追踪进山入林(草)人员、车辆信息。
对春耕、秋收季节农事用火进行重点监控,对林(草)缘、农林(草)结合部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农事用火严密防范。
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草)区内进行林(草)业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用火,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森林草原防火期,在通往林(草)区的进出要道和景区入口,根据需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1)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火情报告、热点监测核查等应急备勤值守制度,随时掌握责任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动态,及时传递防火信息。
(2)利用卫星、飞机、无人机、瞭望塔、视频监控、人工巡护等手段对责任区密切监控,及时核查、反馈火情信息。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按照《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执行。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消防队伍能力建设、航空消防能力建设、阻隔系统建设、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积极开发、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扑火装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的科技含量,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经发生火情,火情发生单位按照省森防指《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规定立即上报。同时,将火情报送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到有火必报。
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当地林草部门防火领导小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第一时间调集所属专业队、半专业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省林业和草原局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开展火情处置工作。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办法。
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各级林草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参谋建议,协助指挥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案》(2020年4月编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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